根据学校《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关于2019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通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我院将推荐创新创业先进集体及个人参加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2019年度优秀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7日18:00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创业团队)
申报范围:
1. 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实体、个体工商户、网店等;
2. 入驻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园的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条件:
1. 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9年度团队未受过处分;
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 公司(团队)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者不得参与申报评选。
(二)优秀创业家
申报范围:
“优秀企业(创业团队)”负责人。
申报条件:
1. 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模范带头作用,能够为广大创业者做出表率;
3.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4. 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
5. 发展速度较快,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
申报范围:
加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从事我校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在校学生。
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9年度未受过处分,未有成绩不及格记录;
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4.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积极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活动,为学校创新创业事业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步骤
1. 各班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学院将审查申报材料,根据审核结果向学校推荐“优秀企业(创业团队)”,交由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审核。
2. 根据“优秀企业(创业团队)”评选情况,确定进入“优秀创业家”评选环节的候选人,结合候选人综合素质、网络投票、综合评审等环节,评选出综合素质最高、且最具代表性的创业学生,作为校“优秀创业家”进行表彰,该项奖励人数按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实际学生为准,若无符合条件的,当年空缺。
3. 学院申报情况向学校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推荐名额为分俱乐部干部人数的10%(不足1人,推荐1人)。
4.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将有关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提交学校审核通过。
5. 申报条件包含的获奖成果应是当年所获成果;所列成果或事例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
6. 各团队及个人需提交申报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于10月27日18:00前发送至2498039465@qq.com,纸质版于10月25、26、27日09:00-18:00间交至A7-401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四 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申报表.docx
附件五 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