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校资助中心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4年我院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元(含第一批)
三、评选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3.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总人数×100%。
4.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在11月4日中午前将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报送邓梦圆老师,申报材料包括:
(1)附件:2023-2024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档)
注:辅导员老师在国家奖学金初评时,一个专业只推一名最优秀的同学到学院参评。
五、评定流程
(一)辅导员老师初评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11月3日前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材料:
(1)附件:2023-2024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档)
(2)附件:2023-2024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纸质档,填写好自评分数)
(3)附件:活动参与证明(纸质档)
(二)申请人员初审及情况统计
1、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是学习效率及综合测评排名。
2、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汇总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员填写内容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情节恶劣者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三)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综合测评材料审查及分数认定
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将在汇总好参评人员名单后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及分数认定。参评学生需带上①《附件3:2022-2023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纸质档,填写好自评分数)、②加分材料原件、③加分材料复印件到指定教室进行分数认定,分数认定无异议在测评表上签字确认,后期不可再补交任何材料。
(四)学院初评
所有参评人员分数核定后,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将根据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综合情况评议初评名单,并在机械工程学院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拟定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9日。学院师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1月9日中午12点前向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实名反映。
六、填表及工作要求
1、附件中有具体的填表要求,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后填写。
2、本项工作要求时间紧,涉及学生重大利益和关切,请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及学生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相关事项开展工作。
附件:2023-2024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