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比例
2025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各学院、研究生院按不超过2025届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推荐评选。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推荐评选,不计入各学院指标数。
(三)评选认定程序
1. 学生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05日)
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定体系2025年》(纸质表)
②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 (模板)2025年》(电子表),注意“获奖情况”“评优情况”与《评定体系》的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③成绩单(不得隐藏重补修成绩、需学术办盖章。)
④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排列顺序与附件1的填写的顺序保持一致。
⑤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表)
要求: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信息错乱的问题。班级按照过控20211的格式填写。
⑥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表与纸质表)要求:
(1)电脑填写打印。正反面打印。
(2)按照附件5的要求填写,格式不得有误。
(3)院系推荐意见需自己填写。
2.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3.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4.学校审核。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5.省级认定。教育厅对各普通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本学院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具体办法。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思想方面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4)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业方面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专科期间所获奖学金与评优不在本范围内),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获奖次数多者优先;各科成绩优良;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成绩优秀。
(2)注意:目前没有重修课程,且大学4年的不及格课程数量不超过2科(含2科)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听从祖国召唤,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获得国家级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属于资助,不属于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 评选对象和比例
2025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各学院、研究生部按不超过 2025 届毕业生人数 20% 的比例推荐评选。研究生由研究生部负责推荐评选,不计入各学院指标数。
(三) 评选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05日)
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附件6:《机械工程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体系 2025年》(纸质表)
②附件7:《机械工程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 (模板)2025年》(电子表), 注意“获奖情况”“评优情况”与《评定体系》的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③成绩单(不得隐藏重补修成绩、需学术办盖章。)
④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排列顺序与附件6的填写的顺序保持一致。
⑤附件8:《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表)
要求: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信息错乱的问题。班级按照过控20211的格式填写。
⑥附件9:《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表与纸质表)
要求:
(4)电脑填写打印。
(5)格式不得有误。
2.学院审核。学院对每位老师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