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退役学生提出转专业诉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学校武装部保卫(部)处会同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请退役复学学生(只限需要转专业的同学)填写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退役士兵)》,转出学院、转入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9月25日中午12时前,将申请表、退役证明复印件交到A7-440学术办李丽婷老师处。(因延期服役未复学的,待复学后再视情况进行处理。)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3大学三年级及以上者(除学校进行的专业调整外);4应作退学处理者;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6.高考招生类型不同者;7.高考为文科类考生转入理工类专业者(文理兼收专业除外);8.特殊招生、国家规定或录取前有约定不能转专业者。
附件1:附件1 四川轻化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退役士兵).doc (0.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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