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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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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精神,现开展我院2021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一、二、三、四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和学籍在学校的交流(交换)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100元/人·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300元/人·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5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评选名额

各班级具体指标已发班级辅导员OA系统,辅导员老师在指标范围内可根据班级同学经济情况在所管辖班级内适当调动。

四、评选条件

各班要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除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外,另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注:请所有本年度在校贫困认定和建档立卡户学生登陆资助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首先在线进行本年度困难学生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困难生在线申请及三奖操作流程),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如忘记密码请辅导员老师重置。

2、按照学校下达的助学金指标,辅导员老师根据各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和上一年度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来划分其资助等级,结合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条款,助学金评定中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凡至今仍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含素质选修课)未通过者按应评等级降一档处理(在本学年度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可不作降档);凡至今仍有四门以上课程(不含素质选修课)未通过者按应评等级降两档处理;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者(程度认定由辅导员与评议小组会议认定)作降一档处理。本条特殊情况处理:烈士子女、孤儿不在此条规定的降档范围,其他单亲家庭、父母重残等特殊困难情况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不降档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是否降档。

(2)在上一年度无处分、无校外住宿情况,否则取消评定资格。

3)因按学校规定,享受无偿资助的同学直接编入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凡在上一年度的受资助者参加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无故缺席的视其情况至少作降一档处理,具体考勤情况发给了辅导员老师。

(4)对于在上一年度获国家助学金资助后在学习、工作及日常表现突出者可考虑提升资助档次,以帮助经济困难但力求上进的同学更好的完成学业。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谎报本人生活状况者、生活铺张浪费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生活必须者直接取消评定资格。

特别提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有效低保材料)、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等困难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老师申请,直接纳入助学金资助。以上各类情况以全国资助系统导出名单(已发辅导员处)为准,若属于上述情况但未在名单内的同学一定要主动向老师申请或说明情况,以免造成困难学生资助遗漏。

五、评审程序

2021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院系)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国家助学金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规范报送材料

(一)填写要求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二)报送时间及材料

(1)请需要申请并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19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手写申请书到辅导员处。

2)请各辅导员、班主任国家助学金在10月21日下午3点以前将《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附件8)、《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9)报送邓梦圆老师处

3)请以辅导员老师负责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纸质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校审核通过后,学生立即从资助系统中导出打印签字),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国励的表格格式及要求标准进行检查后收齐,于10月26日前交到邓梦圆老师处。

国助时间:申请理由:2021年10月18日

           推荐理由:2021年10月19日

           院系意见:2021年10月27日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班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各班级评定后以适当渠道向班级同学公示,学院和学校在名单汇总后均将在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中不得公示申请人的具体家庭经济情况等敏感信息),请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根据情况调查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4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

附件8 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

附件9 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附件1:附件9 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0.03M)[下载]
附件2:附件8 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4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  (0.04M)[下载]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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