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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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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班: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为2020-2021学年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指2020年9月在校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3)学习成绩。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①在评定年度学习成绩效率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学院同年级)均位于≦前10%,无不及格科目,且至今无未通过课程(全校公共素质选修课不计入)。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程序

按照上述条件符合的学生可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材料(附上表明优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后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留存),辅导员审核材料真实性及申请资格后填写《2020-202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填写后将此表在10月12日内电子文档发邓梦圆老师汇总,过期不再收取,由学院组织评定及公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习年限

按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3)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同年级同专业)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10%,但均位于≦前30%的,且无不及格科目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

(4)日常消费

在之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后无请客、奢侈消费等行为,无校外住宿情况。

2.申请程序

按照上述条件符合的学生可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附上表明优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后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留存),辅导员审核材料真实性及申请资格后填写《2020-202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辅导员将此统计表电子文档10月12日内发邓梦圆老师,过期不再收取,由学院组织评定及公示。

三、评定原则

在进入基本评定条件后,学生奖学金等级、上学年度校级评优同等条件下比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学生参与各项工作活动及其它获奖情况综合考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中,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困难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国奖、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1日(在外实习的学生可先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回校后补纸质材料)可以班级为单位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档(含手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0-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2020-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

2.申请人员初审及情况统计

(1)辅导员老师对学生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辅导员老师对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是否为上一年度已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查。

(3)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在10月12日下午4点前向学工办邓梦圆老师提交《2020-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2020-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过期不再收取。

3.申请人员的申请情况公示

学院将初评名单在机械工程学院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拟定为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9日。学院师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月19日中午12点前向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和党总支实名反映,如属实学院将在公示期间进行相应再评及调整公示,公示结束后将不再更改评定结果。

(二)提交审批表阶段

公示期结束后,初评学生在网上申请(在线申请系统操作说明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线填写说明)填写国奖和国励,待班级(院系)在线审核、学校在线审核后,将审批表下载并正反两面打印,在10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系统中打印出的纸质表交学工办邓梦圆老师处。

五、填表及工作要求

1.附件中有具体的填表要求,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后填写。

2.本项工作要求时间紧,涉及学生重大利益和关切,请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及学生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相关事项开展工作。

3.学生在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及情况者取消参评资格。

4.相关师生在资格审查上严格把关,所有材料以原件证明其真实性,本学年度奖学金及“三优一好”以学院公示的评定名单为准。

5.因在保证上级规定的充分公示时间前提下无任何缓冲时间,所以学生提交申请时间、老师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时间、学生有不同意见向学院反映时间都不得有任何延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结点推进相关工作,由于延误造成影响学生评定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学生本人的延误造成影响本人的申请和评定则自行负责。

 

21年附件国奖国励.rar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21年附件国奖国励.rar  (0.12M)[下载]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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