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来源: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6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及比例

凡学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都在评定范围内。机械工程学院评选人数为9

二、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五)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工作流程

1. 请各位本科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于11月6日下5点前午将《机械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电子版),以及所有获奖证明材料(辅导员审原件后返学生,交复印件,辅导员保留)辅导员审核后统一交到宜宾校区A7-430吴老师处。

2.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将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示3天,有疑问的同学请到A7-430吴老师处实名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即为确定评选名单,公示期后不再调整名单。

四、填写要求

1、纸质版登记表《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字体仿宋_GB2312,登记表正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事迹(不得另附纸张);登记表反面要填写学院审核意见且盖公章。

2、登记表一式二份、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于11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A7-430吴老师处。

 机械工程学院

201811月5

附件1: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xls  (0.04M)[下载]
附件2: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3: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定推荐汇总表.XLS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