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作者:雷崇华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2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7年4月至7月举行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4月15日---4月30日。报名方式: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加入QQ群347167024。同时登录中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注册。

2.创业方案(项目计划书)确定阶段:5月8日---5月20日。完成创业方案并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通过QQ691355909传送创业方案。

3.学校评审阶段:5月21日---6月15日。专家委员会成员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定,学校评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由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赛项目。

    4.学校组织专家修改推省项目创业方案阶段:6月16日7月10日。学校组织企事业代表、优秀校友、校内专家对创业方案全面优化。对项目组成员“项目展示及答辩”进行专题培训,邀请投资人对项目负责人模拟“投资人面谈”。

    5.学校完成推省项目的网络确认:7月15日。

    五、大赛要求

    1.创意组项目不低于30项,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由研究生处负责在校研究生的宣传、动员、指导;教务处配合二级学院负责在校本专科学生的宣传、动员、指导。每个团队指导教师1-2名。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团委负责项目的孵化指导。

    2.实践组项目不低于25项(初创组不低于10项,成长组不低于15项),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务求信息实事求是。由学生处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毕业信息梳理,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毕业信息的梳理,教务处负责与项目负责人预选人员的沟通联系。教务处、大学生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依据项目特点推荐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副教授以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六、大赛机构及联系方式

    1.四川理工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颜杰

成员:学术部、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人事处、计财处、计算机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相关领导。

职责: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组织、参赛队伍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5505835 ,QQ群:347167024,手机:13808151127,OA教务处李清。职责:负责大赛的日常管理,信息汇总,信息发布,联系、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国家、省组委会的联络等。

3.成立学校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领导小组成员及企事业负责人、优秀创业校友、创投风投机构组成。职责:负责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相关附件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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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0.92M)[下载]  [PDF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