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最美大学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xuegong1发布时间:2026-02-25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最美大学生”推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632日。

二、推选数量

依据《通知》精神和“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择优推荐“最美大学生”候选人1名。各学院可在院内选拔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我院各年级的每个专业推荐人选不得超过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1月以来)。

(三)申报材料

1.提交被推荐人信息、事迹材料。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5),信息中所涉及的单位、院系均填写全称。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和展示视频)。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展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如有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证件照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1张,要求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党委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内容真实可靠。要组织开展院内遴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5 个工作日。

(二)学校遴选。学工部组织评审,综合考量后确定我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三)结果报送。候选人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并在学工网公示无异议后,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附件3《四川省全国“最美大学生”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并于20263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舒老师:155179105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3.四川省全国“最美大学生”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docx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