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近期安全检查发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2级卓越班学生秦珍(学号:22011030233),无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于2025年12月29日在寝室(B12公寓A201室)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充电。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楼道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充电”之规定,构成了明确的安全违纪事实。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充电,极易因过热、过充或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甚至爆炸,对本人及周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学如下处分:
一、全院通报批评。
二、即日起一年内取消其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三、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计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用电、用火行为。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类似违纪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共同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