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的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25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经由学生个人自愿申请、辅导员老师初步评审,共有17名同学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学院国家奖学金差额评审环节。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入围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查与复核,并综合参考了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及现场答辩表现。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我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8人,具体分配为:大二年级2人,大三年级3人,大四年级3人。经学院评审工作组综合评定,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公示有效期内,广大师生均可以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实名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831—5980348,地点:A7—429、A7—430。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与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