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相关要求,团省委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2025年“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设置
(一)类别设置
1.科技创新类别。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类别。重点关注种业振兴、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类别。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类别。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二)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创业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
1.创新组指2025年2月28日(含)前企业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创业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0年3月1日(含)至2025年2月28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二、大赛规则
(一)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含),且团队成员每人年龄均在40周岁(含)以下。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申报
1.申报原则。参加大赛的项目只能在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往届已获奖的项目不得在同类别中的同组别参赛,可根据自身成长情况,参加相应组别比赛。
2.创新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3.创业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申报渠道
老师和学生均可参赛,但往届已获奖的项目不得在同类别中的同组别参赛。请有意参加该项赛事的老师和同学,填写项目报名表,于4月9日20点前发送至QQ邮箱4956936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