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相关条款,经本人申请,学院初评,现将“五四之星”系列评优结果公示如下,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需在3月26日17:00前到A7-430当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原则:
1、筛选所有类别基本条件:
(1)上一年度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原则无补考。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24年“志愿四川”服务时长须达到 20 小时。
(3)2024年入学新生(含本科、专升本、研究生)和休学复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2、自强之星需满足:
(1)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前30%以内。
(2)获奖越多,时长越长越优先。
3、首先按照申请原则进行评选。因名额限制等原因(每种类别不得多于指标数的35%),有些同学同时符合几个类别的申请条件,故将少数同学的申请类别进行了调整,以尽量达到名额要求,有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到A7-430当面提出。
注意事项:
1、获评人员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
2、请还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在3月25日(周二)内提交给A7-430孟灵肖老师。具体附件详见评选通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家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