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校学生创业积极性,学校出台了《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主创业资助实施办法(暂行)》,现就2024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申请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2024届毕业生,且在毕业生就业系统中毕业去向为自主创业(含电子商务创业、个体工商户创业)的同学。(以此通知发布时间为截止时间确定毕业去向为创业类)
2、资助范围、费用:
以《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主创业资助实施办法(暂行)》为准,见附件1。
3、申请方式
学生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通知发布日至6月14日前;评审和公示时间:6月30日前;补助发放时间:10月30日前。
请学院收集和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在学院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后,将有关材料于6月19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张玲琳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四川轻化工大学
学生自主创业资助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校学生创业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毕业年级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范围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依据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中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依据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流水。
三、资助费用
(一)一般项目:400元/项目。
(二)重点项目:
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服务型2000元/项目;商贸型3000元/项目;科技型5000元/项目。
四、资助费用的申请
在就业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填写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自主创业的证明材料,如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等材料。
五、申请时间
每年6月前。
六、审批和发放:
招生就业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对学生申请进行联合审批报学校批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资助,所需经费从学校助学金中支出。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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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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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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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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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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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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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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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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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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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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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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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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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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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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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经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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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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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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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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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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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本人为学校——届毕业生,创办了企业,提供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承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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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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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园管理 办公室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人: |
招生就业处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人: |
注:本表由创业学生填报,一式两份,招生就业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存一份。开户行和银行卡建议填中国农业银行的,以便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