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按照我院毕业生工作安排,决定于6月3日至6月10日间进行本届毕业学生干部建档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必须于6月10日内将书面申请和档案卡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交A7-430办公室何欢欢老师处,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干部建档的规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干部建档的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生工作,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形成良好院风、班风和学风,特对部分毕业学生干部进行档案管理。
一、管理方式
将部分工作业绩突出的毕业学生干部对机械工程学院所做工作进行整理、记录和核实,待其毕业时载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建档对象
1、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在校学生会担任干事职务以上,任期一年以上,工作比较突出,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建档,由团委审核及签署意见。
2、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在校、院各学生社团担任副部长以上,任期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建档,由各社团分管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
3、在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任学生干部(含干事)一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建档,由学院团委审核及签署意见。
4、在机械工程学院各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或班长、团支书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建档,由辅导员审核及签署意见。
5、任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含实际主持工作的党员、学院党员先锋队队员)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建档,由党支部书记审核及签署意见。
三、建档的基本条件
1、属于规定的建档对象。
2、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若建档后出现违纪,将取消建档学生干部资格,并将事实记档。
3、工作业绩突出,至少获一次“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荣誉
四、建档的基本程序
1、符合建档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本人于每年六月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建档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工作情况),并交《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档案卡》。
2、由辅导员、支部书记或团委进行学生干部工作情况核实。
3、由学院组织学生干部建档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4、由学院党委批准建档名单。
5、正式建立《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档案卡》。
6、对已建档的学生干部在毕业前再一次进行审核,确属优秀则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