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 关于集中收取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作者:来源: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0

四川轻化工大学 关于集中收取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属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精神,后勤基建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收取自贡校区、宜宾校区在校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 380元/人/年。

2待遇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办理流程:由辅导员或班干部统计本班学生(包括研究生)参保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各辅导员将参保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23年10月18日下班前发送于何欢欢老师处汇总。

4、缴费方式: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计财处校园安心付手机APP自助缴费(业务办理→缴费大厅→学费→输入身份证或学号,姓名→选择缴费项目→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5、待遇享受

1)、按照自贡市、宜宾市属地当年医保政策执行。

2)、2023级新生:自入学之日起60天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6、暂停参保关系:

市外学生需暂停市外参保关系,然后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

停保线上办理流程: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城乡居民中止参保。

7、特别提示: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须通知到每位学生,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断保,稳定持续参保。

2)、要求所有学生在参保意向表(附件2)上填选签字(各辅导员留存纸质版本不参保学生名单的电子文档发送何欢欢老师汇总, 在家乡所在地已参保不能重复参保需提供参保证明交各学院核查,属于建档立卡等情况的建议在户籍地参保享受该地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813-5505896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一:学生参保缴费人员名单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

附件三:自贡市医保局、税务局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附件四:宜宾市医保局、宜宾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0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xlsx

附件一、自贡、宜宾学生参保人员缴费名单.xls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pdf

自贡《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1:自贡《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1.31M)[下载]  [PDF阅读]
附件2: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pdf  (0.84M)[下载]  [PDF阅读]
附件3:附件一、自贡、宜宾学生参保人员缴费名单.xls  (1.15M)[下载]
附件4:附件二、参保意向表.xlsx  (0.01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