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助学工作办法和学院学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老师、班级和学生按通知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以利于后续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建档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包括我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申请(911日前)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正反双面打印)、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附件3),交于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处。

 

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面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反面“班级评议栏”在班级民主评议后由班级填写,“院系意见和校级认定栏”由学院和学校填写。

(二)选举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911日前)

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5人,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小组成员范围原则上涵盖班委、团支委干部、普通同学且兼顾学生宿舍分布。辅导员老师根据所带班级的评议小组名单填写《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各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信息汇总表》,于913日前将文件命名为老师名字+《机械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各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241434962@qq.com

评议小组原则上由全班在上述条件的同学内选举产生,并选出一名负责人召集和小组资料等工作;如为辅导员推荐则需经全班同学公示无异议方为有效。评议小组成员需班级进行公示三日。

(三)班级评议认定

918日前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排序(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出顺序,由评议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困难等级)。评议小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评议;初评结果均需向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具体评议办法和要求见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

 

申请认定的同学要有诚信意识,承诺真实提供家庭困难材料,一经核实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当年所有资助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如查实学生在以前接受资助后进行高消费则取消本次建档认定资格。

 

 

三、经济困难学生分档

 

(一)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一般困难”和“困难”的学生应结合以下情况认定: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建议班级参照标准为:手机、计算机以及其他电器总额超过7000元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的;以前拿过国励、国助后大肆旅游、请客等高端消费的学生;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特别说明:

 

    本次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与国家助学金评选不同,成功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才有资格参与今年的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家庭经济认定表.docx

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各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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