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机构
评选工作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共建部门共同组织,由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范围:
全校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分俱乐部。
申报条件:
1.充分发动分俱乐部力量,支持四川轻化工大学创新创业事业发展,积极鼓励师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双创活动,切实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效落地,双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创新创业成绩显著;
4.积极推荐学生企业(创业团队)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二)优秀企业(创业团队)
申报范围:
1.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实体、个体工商户、网店等;
2.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企业(团队)(包括个体工商户、网店等),积极参与俱乐部各项活动;
申报条件:
1.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企业(团队)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者不得参与申报评选。
(三)优秀创业家
申报范围:
入驻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创业实体(包括公司、个体、网店、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申报条件:
1.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模范带头作用,能够为广大创业者做出表率;
3.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4.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
5.所领导的创业实体发展速度较快,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
申报范围:
加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或各学院分俱乐部,从事我校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在校学生。
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年度未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4.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积极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活动,为学校创新创业事业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步骤
1.个人对照优秀创业家申报条件向学院递交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审查本单位初评结果,推荐“优秀创业家”,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审核,评选出综合素质最高、且最具代表性的创业学生,作为校“优秀创业家”进行表彰,该项奖励人数按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实际学生为准,若无符合条件的,当年空缺。
2.申报条件包含的获奖成果应是当年所获成果;所列成果或事例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 各分俱乐部汇总后,填写附件一《四川轻化工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及附表(如要申报)和附件二至五《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优秀推荐表》,于3月13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A7-430,并将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附表、扫描件、或图片、截图等,将每个申报集体或申报人的材料存入以集体或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电子文档按照“姓名+班级(或部门)+申报材料”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邮箱495693610@qq.com。
五、附件
附件一 四川轻化工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企业(创业团队)申报表
附件三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创业家申报表
附件四 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之星申报表
附件五 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优秀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