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市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扬设第五届宜宾市十佳青年志愿者、5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20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奖。
二、参评条件
(一)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21年以来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项目。特别是在实施“靓在乡村·河小青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志愿服务”“青春志愿·守护生命”“青春志愿·爱在旅途”“情暖童心”“爱心暑托”“翠屏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助残阳光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二)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3.“志愿四川·宜宾专区”平台注册志愿者,原则上服务时长不低于60小时;
4.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30日—2008年1月30日出生),原则上为宜宾籍或在宜宾学习、工作、生活的青年志愿者。
(三)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能长期坚持开展的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
1.志愿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或者该项目志愿者群体为青少年;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常态化开展活动1年以上;
3.参与该项目的骨干志愿者不少于30人;
4.项目有创新性、可复制性、持续性。
(四)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社会公信力强和影响力广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组织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主要志愿者骨干力量为青少年群体;
2.组织落实团市委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成效显著;
3.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对青年群体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评价高,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4.组织成立1年以上,骨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0人。
三、评选机构
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往届获奖者、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青发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时间
2022年2月11日—3月5日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提名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及有关单位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校团委进行汇总上报。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直接接收个人或组织直接申报,如收到申报资料,将退回个人或组织所在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校团委,由地方进行统筹考虑。
各县(区)团委、临港经开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校团委负责统计、汇总本地组织申报和社会申报情况,对报名的个人、组织和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和初评,按候选个人、组织和项目的建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于2月25日前将《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奖推荐登记表》《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奖汇总表》《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奖推荐登记表》《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奖汇总表》《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奖推荐登记表》《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奖汇总表》(附件2-7)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纸质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并将《推荐登记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照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各县(区)团委、三江新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校团委将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评委会评选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个人、组织和项目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将进行公示。
(三)评选表彰
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要组织好此次评选工作,确保参评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二)推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推报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个人、组织和项目,需另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并提供电子版。推报的个人、组织和项目在推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所获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个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3张(一式一张);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组织和项目须提供五寸彩色该集体成员合照或集体形象照片3张(一式一张)。以上照片均需提供电子版。
(四)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月19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照片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2359749025@qq.com,便于学院集中选拔并推荐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名额申报表
2.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3.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4.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项目奖推荐登记表
5.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奖汇总表
6.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奖汇总表
7.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项目奖汇总表
宜团联〔2022〕5号关于开展第五届宜宾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共青团宜宾市委 宜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