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在线学习与答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62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和法治社会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省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特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0日前。

   二、人员范围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中国大学生。

   三、工作安排

学生在11月10日前,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完成在线学习、课后练习和成果检测等三项“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账号为学生手机号,密码为手机号后六位。如不能登陆,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

本活动支持多种参与方式,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及设备情况进行灵活组织。

方式一:电脑登录网页端

学生在电脑浏览器输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点击网站右上方“登录”,进入登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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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我是学生”输入手机号、密码(手机号后六位)和验证码,即可进行学习和答题了。

方式二:手机扫码登录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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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录小程序按提示完成学习和答题:

请注意:本活动有六项学习内容和一项综合评价,每项学习内容又分为“课程学习”和“课后练习”,学生完成所有的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后,才能视为完成了本项活动,每生完成活动的时间大约在20—40分钟。

四、工作要求

学院所有在校学生均需参加和完成“学宪法 讲宪法”学习和考试。各班由团支书负责督促和收集班级学习完成情况,每位同学完成后需截图发给团支书或宣传委员,团支书或宣传委员汇总学习完成情况在11月5日前报辅导员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