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
教函〔2020〕622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 号)有关规定,现将 2022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
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两次及其以上或者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称号(例如省级三好学生)一次。
4. 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5.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7. 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及退伍复学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属于资助,不属于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比例
2022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各学院、研究生部按不超过 2022 届毕业生人数 3%的比例推荐评选。研究生由研究生部负责推荐评选,不计入各学院指标数。机械工程学院名额为34个。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
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
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
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4.省级认定。教育厅对各普通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
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本学院
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具体办法。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提交材料
各班学习委员收集申请材料并检查后,在10月24日(周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交给学习部 黄拾陆。 QQ号:1537045705 地点:A7-401
1、《机械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定体系 2022年》(纸质表)
2、《机械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 (模板)2022年》(电子表)注意;“获奖情况”“评优情况”与《评定体系》的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3、成绩单(学院提供并核实)
4、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排列顺序与《评定体系》填写的顺序保持一致。
5、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表)
要求: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信息错乱的问题。班级按照机自20181的格式填写。
6、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表与纸质表)
要求:
(1)电脑填写打印。
(2)按照附件4的要求填写,格式不得有误。
(3)院系推荐意见自己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