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和帮扶的通知

作者:来源: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学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双百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1创业毕业生进行资助和指导。

一、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2021届毕业生

资助范围: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依据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中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依据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流水。

资助费用:

1一般大学生:400/项目。

2贫困大学生:项目经校产学研审核通过,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且为初始团队:(1) 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 于 1 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根据创新企业的类别予以不同的资助:服务型 2000/项目;商贸型 3000/项目; 科技型 5000/项目。

3、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且在大学科技园注册的企业(实体),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条件的,可以享受学校相关优惠政策。 

资助费用的申请

在就业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填写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自主创业的证明材料,如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第23条要求的材料。

申请时间

6月20日前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727929876@qq.com

二、创业指导

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应加强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的指导,如需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请与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联系(0813-5505523),咨询QQ群:669392736

 

 

                            招生就业处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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