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目前即将开展2020-2021学年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请同学们于2020年9月开校后9月4日之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宜宾校区交到A7-429丁老师处,汇东校区交第三实验楼711邓老师处。各学院统一收齐贷款受理证明,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电子档,见附件1)”于2020年9月10前(周四)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农村信用社生((农商行))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1)18.19级需要盖章《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同学,请于7月7日上午9点前填好《 附件4:18.19级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学生需盖章证明、申请表统计情况表》、附件2和附件3(签字处不填,手签)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给辅导员老师,老师们于7月7日上午11点前发丁老师。学院统一到学校盖章后寄给学生。
17级需盖章的学生自行下载填好《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于7月7日上午11点前交到A7-429丁老师处。
不需要盖章的则不用管附件4,自行下载好《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填好交到当地即可。
(2)农信社(农商行)助学贷款信用扫码前期工作,扫码时间于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必须是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库里的学生才能申请助学贷款。
2、非全日制、非家庭经济困难、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生不能贷款;同一学年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重庆市除外;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没超过8000元的,如果在入学当年(比如今年入学2020-2021学年)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谢绝此类学生回执录入。
3、严格执行“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防止“办理助学贷款用作生活费”现象发生。特殊困难群体可按最高额度8000元办理贷款。(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附件4:18.19级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生源地贷款学生需证明、申请表统计情况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