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先超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0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年交流生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校、交换专业与交流学生人数

申请对象: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所有学生

2020年派出交流生的专业与人数如下表:

交流专业

交  流 学  校

南京工业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45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6380)

2(585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3500)

合  计

2

2

4

注:到南京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的交流学生在接收学校缴纳学费,标准为接收学校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括号内数字)。

二、交流生选拔与派遣

1、相关学院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面向相关专业2018级学生宣传动员。

2、2020年69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交流生申请表》。

3、2020年610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组织选拔交流生,予以公示,并将《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本科交流生名单汇总表》填好(电子表格OA发送)与填写好审批意见的《交流生申请表》交教务处。

4、2020年6月10日前,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拟录取的交流生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并由学校向对方学校推荐,征求对方学校意见。

5、教务处公布正式录取的交流生。交流生填写《交流生考核表》中的相关内容,并与学校签订交流生协议(一式两份),由于今年疫情情况,18级学生未返校,申请交流学生可在交申请表同时填写考核表与签好协议(一式两份)一并邮寄到学院

6、2020年9月前,交流生按交流学校规定的时间到交流学校报到学习。

请有意向的同学联系学术办陈老师,电话:15700678813,QQ:1403187016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流生协议.doc  (0.03M)[下载]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本科交流生申请表.doc  (0.03M)[下载]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本科交流生考核表.doc  (0.07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