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规定,拟开展2019-2020学年减免学费工作。
一、减免金额及指标
按学费减免人数不超过全校学生人数的5‰评选,减免金额为每生2000元,我院共计减免金额为34000元(共17名)。按学校要求,学费减免指标优先考虑在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生中未享受当年任何资助(奖助学金、建档立卡特别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等)的学生以及学校审核的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学期无补考课程,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的排名应名列前茅。
4、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备注: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生中未享受当年任何资助及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学生不受以上条件影响。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如实申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和自己的经济来源情况,对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学院于2020年4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电子档交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处。请各位老师将《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电子档)于4月13日下午15点前交丁老师处。4月15日前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评议,确定评定名单,并拟定4月15日-17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若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向学院党总支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