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现启动评选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为我院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0届毕业生总数的1%(10名)。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纪律;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 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含体育)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
4. 获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一次及其以上和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两次及其以上(专升本学生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次数为一次),或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称号(例如省级三好学生)一次。
5. 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
二、评选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于2019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3点半前,提交以下材料。
①《机械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定体系》(纸质表)
②《机械工程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统计表》(电子表)注意;“获奖情况”“评优情况”与《评定体系》的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③成绩单(学术办打印,盖章)
④获奖材料(复印件),获奖材料的排列顺序(复印件)与《评定体系》填写的顺序保持一致。
电子表发送到邮箱(727929876@qq.com)。
纸质材料交学工办430办公室刘倩老师。
2、学院经过评选公示获奖名单,公示三天。
3、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 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表)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电子表)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上报省教育厅版)(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