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落实,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发展,现将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所有申请项目须为在园项目(实体),每位申报人申请项目数不得超过10个。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2、此次申请为创业项目(实体)补贴,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之前享受过创业实体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人
1、2019年1月1日后,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实体)补贴。
2、申请个人或团队必须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园或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孵化的创业实体和项目,通过工商注册在宜宾市临港校区的创业实体注册时间需要在6个月以上。
3、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
三、申报流程
1、应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请资料(见附件),交到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创新创业管理科(汇北校区科技园大楼107房间、宜宾临港校区经管楼118房间)
2、要求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标题发至susecxcylhh@sohu.com。
四、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咨询QQ群:885243876。
咨询电话:0813-5566788。
未尽事宜,请咨询。
四川轻化工大学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