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申请评选2019年校友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雷崇华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547

各班、各位同学: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校友捐赠使用实施办法》、《机械工程学院“川轻化机械学院校友助学金”评选方案》,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机械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的申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川理机械学院校友助学金

本次资助资金来源于92级校友集体捐赠,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资助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原则上指标分配每个年级三人。

二、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至资助申请时无未通过考核课程,无沉迷网络游戏现象,本人承诺享受资助后认真努力学习。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综合表现好,无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情况。

4、在本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排除享受其它资助,无任何高消费行为。原则上为当年列入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且为特困者(或综合表现特别好的困难档学生)。

三、申请时间、程序及要求

请符合申请条件并愿意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及程序要求进行申请,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时学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行取消参与评定资格,并对以后相似评比产生负面影响。

请学生于2019年4月8日上午内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纸质《机械工程学院校友捐赠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表格中内容尽量填写详实,表格不受一页限制,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班主任(辅导员)以审核表中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班主任(辅导员)于2019年4月9日内将整理好的纸质《机械工程学院校友捐赠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报学工办徐老师处。

四、 评选程序

由学院根据相关条件组织评选。

五、 评选公示及评选结果报送审批

学院将初评结果于2019年4月11日内在机械工程学院网页“学生在线”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4月15日内到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或学工办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学院于4月16日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川轻化机械学院校友助学金评定结果向校友报送征求意见。

六、 校友奖助学金发放

川轻化机械学院校友助学金由机械学院通过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帐号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机械工程学院

201942

机械工程学院校友捐赠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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