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及流程:
1、“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
机械工程学院拟评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各8个,其中最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参评要求见《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具体流程为:由辅导员老师于9月19日内在各同年级同专业(方向)中推荐一个优秀班级作为侯选班级,侯选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于9月20日内将内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等详细情况的纸质申报材料交A7教学楼430学工办徐老师,由学院组织评定。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好学生: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8分及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在班级排名前15%,无补考,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进行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8分及其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在70分及其以上、在本学年度内无补考科目、任期满一学年及其以上,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各1人。
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学生党支部干部(副部长及以上)分别纳入“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按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评选按照《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进行,评选条件同上;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优秀团员: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8分及其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70分及其以上、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正式党员不纳入优秀团员评选范围,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学生会团总支干事、学生社团成员和其他社会工作的表现优秀者参与评选,评选按照《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进行,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且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
3、优秀学生(治保)干部:校、院级学生会治保干部、班级治保委员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单列纳入“优秀学生(治保)干部”评选,治保部干事纳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系列评选,机械工程学院仅针对15、16、17级班级冶保委员和学院冶保部干部中评选(本学年度内不得有补考科目),名额8人,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
4、专升本及转专业学生处理:2018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转专业学生(未在新班级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回原班级参评。
5、材料填写: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各项候选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经负责初评部门签字确认。
6、特殊情况的处理:
(1)、经学校批准赴其他高校进行交换生学习的学生不参评。
(2)、因病休学、因事休学、因教学计划外的实践实习和留学等导致缓考、未完成测评学年学习任务和学习时间的不参评。
7、特别提示: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治保)干部”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荣誉,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另行研究,否则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追补评优指标。
如有学生身兼多职,可自已选择在某一评选单位参评。
班级评选中应先评“三好学生”,再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最后评“优秀团员”,确保评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某一评定单位进行投票评选中,原则上达到应到会人数4/5以上方可进行投票评选。
二、工作流程
1、9月20日内:各班级完成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辅导员汇总后按推荐要求将推荐班级的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交A7教学楼430学工办徐老师。
2、9月20日内,各班级、团总支、学生会、机电协会按要求完成“三优一好”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初评,辅导员老师将《四川理工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徐老师。
3、9月21日到9月25日内:在机械工程学院网页学生工作栏进行获奖名单公示,有不同意见的班级或同学必须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老师或学工办雷崇华老师反映,过期不再更改评选结果。
4、9月26日上午10点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填写相应登记表,辅导员和班主任收齐并签字后交给A7教学楼430学工办徐老师。由学院统一将资料转教学办审核补考情况并签字。
5、请老师和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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