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第 34 届田径运动会

作者:来源: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0

                                                                                   四川理工学院第 34 届田径运动会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2》,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积极推动学校群体竞赛的创新和发展,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为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提升社会竞争力,检验我校体育教学训练工作水平,特举办第 34 届四川理工学院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二、承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4 月 11 日 14:00- 13 日在自贡汇东校区田径运动场。

2018 年 4 月 12 日 9:00-13 日在宜宾校区田径运动场。

四、参加单位及组别: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研究生、国际学院、体育学院。

1. 甲组:非体育专业;

2. 乙组:体育专业。

五、运动员资格:

1.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各单位自理),适合参加该项运动,并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学院公章,方能参加比赛。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如有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或名次,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 (13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

 

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飞镖。

2.女子甲组:(12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飞镖。

3.男子乙组(13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飞镖。

4.女子乙组:(12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

 

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飞镖。

5、宜宾校区趣味项目(不计团体总分,宜宾校区单独积分)

1)68 米 X40 人混合迎面接力(男 20 人、女 20 人);

(2)同舟共济(男女分开,12 人/队);

(3)同心鼓(男 6 人、女 6 人)。

七、参赛办法:

1.本次竞赛分甲、乙组同时进行比赛。

2.自贡校区学生在自贡汇东校区比赛,宜宾校区学生在宜宾校区比赛。每人限报两项,(宜宾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每项必须报足 3 人,不含接力、趣味项目),每项

限报 4 人(在宜宾校区的学院学生上限为:宜宾 3 人+自贡 2 人),接力项目除外,其中接力每单位男、女限报 1 队,棒次表提前一个单元交到编排记录组。

3、2017 级学生在自己所在学院报名,至少报 1 名但不得超过 2 名(除国际学院学生、研究生、体育专业学生外),并在报名表中注明该生学号,在自贡校区的留学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参赛(请标明清楚)。

4.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参加比赛。如学生证遗失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5.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比赛场地将被封闭,除裁判员、临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大会指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入场,请各参赛单位协助做好赛场管理工作。

八、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  3  28 日上午 12 点前,逾期不交报名表按弃权处理。

2.报名表请在体育学院主页在“资料下载”中下载,纸质报名表交到体育学院于江老师(汇东校区第四实验楼 1114 电话 17383508100),电子版本(不得改变原有格式和符号最好复制粘贴)发至“253468442@qq.com”邮箱,裁判长-廖军(电话:18048493577)。

3.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甲组径赛项目 100 米、200 米、400 米为预赛和决赛两个赛次,录取前 8 名参加决赛。其它径赛项目为一次性决赛。(注:100 米、200 米、400 米报名人数不足 8 人设一个赛次)。乙组径赛项目只有一个赛次。

3.甲组田赛项目均为预、决赛,按成绩取前 8 名决赛,乙组按成绩取前 3 名决赛。 

4.无故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后继项目比赛,并扣此运动员所在单位团体总分 5 分。

5.竞赛项目报名不足 6 人递减 1 名录取,比赛不足 3 人(队)时,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6.参赛队员田赛项目必须提前 30 分钟,径赛项目提前 20 分钟到检录处检录,三次点名不到将取消比赛资格。检录后运动员不得擅自离开,赛前 10 分钟由检录裁判员统一带入比赛地点。(注:若径赛与田赛项目发生冲突,应向田赛项目主裁判请假)。

7.运动员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比赛,接力项目必须统一上身服装,否则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8.本次比赛所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跑鞋除外),跑鞋鞋钉长度不得超过 9 毫米。

十、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1.甲组各单项(包括接力)录取前八名,单项按 9、7、6、5、4、3、2、1 计分,接力双倍计分。若名次并列,名次得分合计除以 2 计分。甲组单项决赛成绩全校汇总后录取前八名。

2.乙组各单项(包括接力)录取名次时,参照甲组前三名成绩录取。

3.奖励

1)单项:甲组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乙组单项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2)团体:男、女总分合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甲组取前八名颁奖和奖金;乙组前三颁奖和奖金,但是乙组总分不得低于甲组总分第三名。宜宾校区: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三名,在闭幕式颁发奖牌。

4.破校纪录者加 9 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次分,(注:甲乙组破公体组和丙组破单项最高纪录)。

5.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单位 8 个,其中宜宾校区 2 名;“最佳组织奖”自贡、宜宾校区各一个。

6.各校区评选优秀裁判员20 名,予以表彰。

7.“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依据根据开幕式操化表演积极、比赛纪律好、二级学

院领导重视程度,执法教师裁判投票方式进行。

十一、奖励办法

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川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