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雷崇华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次数:2160

机械工程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指标分配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一、二、三、四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和学籍在学校的交流(交换)生。

机械工程学院国助共847人,各班级具体指标已发班级辅导员OA系统,辅导员老师在指标范围内可根据班级同学经济情况在所管辖班级内适当调动。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条件:

各班要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除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外,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根据班上同学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日常消费情况确定各班贫困生的排序(即为开学初进行的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排序);

2、按照学校下达的助学金指标,辅导员老师根据各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和上一年度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来划分其资助等级,结合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条款,助学金评定中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凡至今仍有两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含素质选修课)未通过者按应评等级降一档处理(在本学年度获省级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可不作降档);凡至今仍有四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含素质选修课)未通过者按应评等级降两档处理;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者(程度认定由辅导员与评议小组会议认定)作降一档处理。本条特殊情况处理:烈士子女、孤儿不在此条规定的降档范围,其他单亲家庭、父母重残等特殊困难情况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不降档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是否降档。

(2)在上一年度无处分、无校外住宿情况,否则取消评定资格。

(3)因按学校规定,享受无偿资助的同学直接编入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凡在上一年度的受资助者参加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无故缺席的视其情况至少作降一档处理,具体考勤情况见学院网页公布的志愿服务考勤情况。

(4)对于在上一年度获国家助学金资助后在学习、工作及日常表现突出者可考虑提升资助档次,以帮助经济困难但力求上进的同学更好的完成学业。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谎报本人生活状况者、生活铺张浪费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生活必须者直接取消评定资格。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以辅导员老师负责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纸质的助学金申请表、电子助学金发放表(发放表按照助学金金额的一半进行填写发放)和受助学生名册,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国奖国励的表格格式及要求标准进行检查,所有表格在10月14日以前完成,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交到邓山老师处。

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在网上的填写,网上资助系统、开学申请时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助学金纸质的申请表三者中对家庭经济情况等描述及数据完全一致,网上资助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202.61.88.164:809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每个人的具体的账号和密码请咨询班主任或者辅导员。请各位老师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班级的网上资助系统审核。

四、各种表格填写要求及说明(必须按此要求填写)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当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助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7-2018学年”。

4.表格中各项内容须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申请理由中不要出现“我”、“本人”等字样。

5.表格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日期”只填写年、月,具体格式为“1998.02”。

6.表格中“是□;否□”栏,请选择并涂黑。

7.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9.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10.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家庭情况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11.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12.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和家庭情况,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13.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

14.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即时间上体现先后顺序),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5.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辅导员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16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由辅导员老师预审合格并填写电子意见后全部按要求打印。

17. 时间节点(各表严格按以下提供时间范围填写,但申请时间和推荐时间在同一单位内不得完全相同):

申请理由:2017913-15

推荐理由:2017918-20

院系意见:20171014

学校意见:20171021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班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各班级评定后以适当渠道向班级同学公示,学院和学校在名单汇总后均将在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中不得公示申请人的具体家庭经济情况等敏感信息),请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根据情况调查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_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

附件2_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附件3_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机械工程学院国助发放表一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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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3_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2_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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