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各辅导员老师、各班: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及流程:
1、“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机械工程学院拟评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各8个,其中最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参评要求见《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具体流程为:由辅导员老师于9月27日内在各同年级同专业(方向)中推荐一个优秀班级作为侯选班级,侯选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于9月27日内将内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等详细情况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学工办邓山老师,由学院组织评定。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好学生,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13分及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在班级排名前15%,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进行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一人。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13分及其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在70分及其以上、在本学年度内无补考科目、任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各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一人。
优秀团员,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项目评分在13及其以上、学习分项目评分70分及其以上、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一人。
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分别纳入“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评选按照《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进行;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列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评选按照《学生手册》(川理工[2017]172号)进行,两项均为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且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
3、优秀学生(治保)干部:校、院级学生会治保干部、班级治保委员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单列纳入“优秀学生(治保)干部”评选,治保干事纳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系列评选,机械工程学院仅针对14、15、16级班级冶保委员和学院冶保部干部、干事中评选(本学年度内不得有补考、重修),名额为优秀学生干部8人,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
4、专升本及转专业学生处理:2017-2018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转专业学生(未在新班级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回原班级参评。
5、材料填写: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各项候选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经负责初评部门签字确认。
6、特殊情况的处理:
(1)、经学校批准赴其他高校进行交换生学习的学生不参评。
(2)、因病休学、因事休学、因教学计划外的实践实习和留学等导致缓考、未完成测评学年学习任务和学习时间的不参评。
(3)、在评选过程中,对2015-2016学年在黄岭校区的学生班级、学生干部和干事进行考察时,现任辅导员要主动征求黄岭校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和辅导员的意见,申报材料中的推荐意见由现任辅导员根据征求意见填写并签字。
7、特别提示: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积极分子”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荣誉,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另行研究,否则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追补评优指标。
二、工作流程
1、9月27日内:各班级完成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辅导员汇总后按推荐要求将推荐班级的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交学工办邓山老师。
2、9月27日上午10点以内,各班级、团总支、学生会、机电协会按要求完成“三优一好”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初评,辅导员老师将《四川理工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和三优一好发放表(金额不填)电子版发给邓山老师。
2、9月27日到9月30日上午内:在机械工程学院网页学生工作栏进行获奖名单公示,有不同意见的班级或同学必须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老师或学工办雷崇华老师反映,过期不再更改评选结果。
3、9月30日上午10点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填写相应登记表,辅导员和班主任收齐并签字后交给邓山老师。由学院统一将资料转教学办审核补考情况并签字。
4、请老师和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五:四川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及学生评优奖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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