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优秀毕业生到南疆乡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招录四川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到南疆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7】18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对优秀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并于5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表报送招就处,5月3日下午招就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月5日学校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请各二级学院推荐2-3名学生报名。
附件:2017年新疆招录四川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吴玲
联系电话:5505992
招就处
2016.5.2
招录条件:
1、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4、 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5、 内地生源;
6、 身心健康。
2017年新疆招录四川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毕业院校(系):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政治 面貌 | 籍贯 | 生源地 | |||||||||
学历 | 所学 专业 | 手机 号码 | |||||||||
身份 证号 | 在校曾任职务 | ||||||||||
家庭住址 | |||||||||||
个 人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家庭 成员 和主 要社 会关 系 | 姓名 | 关系 | 出生年月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院系
意见 | 对考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评价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院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生源地”指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