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钟燕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290

根据 “四川理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定于20173月下旬开展2015-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组向二级学院报送《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和成果展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各学院组织专家查核相关结题材料,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需组织答辩(材料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60%)。学院在20173月25日前将《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3)报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督导专家答辩现场监督,教务处答辩现场进行抽查。

2、答辩要求:课题组简要汇报项目研究的意义、主要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结果、成果形式、存在问题等内容。陈述(含PPT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项目组其他成员可以辅助回答专家提问。此次答辩,要求2015年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参加,2016年国家级、省级项目组同学参加,鼓励、欢迎其他非项目组同学参加。请各学院在201748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结题答辩工作。

3、二级学院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作出明确的结题意见,评审表见附件4。(此评审表仅供参考,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自行拟定评审指标体系和成绩评定标准).二级学院根据结题情况,填写《2015-2017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20174月15日前整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附件1和5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将验收结果附件1返二级学院存档。在二级学院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优秀项目中遴选出最优秀项目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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