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中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充分展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艺术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黄岭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具有“三心四能五结合”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一、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展演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我校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我校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二、参赛对象:
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作品类: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赛对象分为甲、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三、项目与形式: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各项作品均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准备。
四、报送要求:
1、报送作品严格按照甲组、乙组进行报送,不能出现一件作品中存在艺术类专业学生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同时参加情况。
2、各学院至少报送一个艺术表演类作品和一个艺术设计类作品,设有大学生艺术分团的学院在次基础上增加一个艺术表演作品。鼓励二级学院联合创作报送甲组作品。
3、鼓励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打造精品节目和作品上报,每个类别作品不超过1件,作品通过四川理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上报。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学校有权对获奖节目和作品在各项交流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报送的作品和节目如发生著作权问题,有报送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6、我校选送参加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甲组节目和作品主要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产生。
7、请参赛选手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作品筹备登记表》电子表格报丁晓娟老师处(邮箱:40463971@qq.com)。
8、各选手艺术作品及节目必须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创作。艺术表演类作品由校团委在3月20日左右统一安排摄像进行录制,报专家评审。艺术作品类有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汇总后报校团委。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3月)为各学院报名及开展活动阶段。各学院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推荐报送作品。
第二阶段(2017年3月中旬-4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选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作品进行评审,遴选优秀作品。
第三阶段(2017年4-5月)学校进行优秀作品展演,集中打造优秀作品参加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奖项及评奖要求:
艺术类表演、学生艺术作品设单项奖:作品按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乙组作品获奖不占评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