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启动2015年度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金额
2015-2017学年“大创项目”包括2个级别:各学院共计申报120项,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00项推荐为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在100项中遴选出1/3推荐为国家级项目。省级、国家级项目经费为1万元/项。2015年校级项目不再立项。
二、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课题研究,包括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注明项目编号)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不同岗位工作,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科学性、创新性突出,技术可行性较高的项目。
2、 支持为教育部倡导的各类学科竞赛作准备的项目,此类项目要求要参加相应的省级以上竞赛,学校将加大对此类项目的技持力度。
四、项目申请者范围和团队构成
1.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2012级(本)、2013级(专)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 . 团队成员应有一定的年级梯度,以保障项目能持续实施完成。
五、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1.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艺术体育为硕士研究生)。
2.指导教师所在学科或者研究领域须与指导项目所在研究范畴相同或者相近。
3.已承担指导省级以上“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老师,本次不能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申报。
六、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报告、创业报告等工作。
2.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和参与者均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1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不少于2人;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3.已承担“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二年。
5.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查教师、学生申报资格,教务处审查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项目视为放弃名额。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申报前认真阅读学习《四川理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注意:申报内容应符合学生的实际能力,申报书必须由学生填写,杜绝代写,杜绝照抄照搬指导教师科研论文、博士或硕士毕业论文等情况)。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附表1的项目数(共计120项)向教务处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并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二级学院推荐意见排序上报。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八、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1.申报2015年“大创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A)《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书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名简称+项目名简称.doc,以学院为单位打包)。
B)《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统计表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名简称+统计表.doc)。
2.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请于2015年5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文庭斌老师处。
附表1: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数目表
学院 名称 | 理学院 | 化药 学院 | 计算机 学院 | 自动化 学院 | 机械 学院 | 材化 学院 | 生工 学院 | 艺术 学院 |
项目数 | 6 | 8 | 14 | 14 | 17 | 16 | 14 | 2 |
学院 名称 | 建工 学院 | 经管 学院 | 法学院 | 政治 学院 | 外语 学院 | 人文 学院 | 体育 学院 | 航模 协会 |
项目数 | 6 | 10 | 3 | 1 | 2 | 3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