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是我院学生支部直接向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同学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阵地,影响面广,作用重要,直接反映我院学生党支部的理论水平和精神面貌,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的各项工作,规范学习的内容和质量,更好地培养、教育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提高组织发展质量。为此特作以下规定:
一、各学习小组必须按照支部统一拟定的党课学习计划,安排党员向该小组负责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讲解学习。若更改《计划》,须报经学生党支部同意方可执行。
二、每学期各小组必须对其所负责的积极分子完成《计划》中规定的理论学习,并在完成理论授课以后开展一次讨论课。
三、各团支部必须认真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入小组学习,并积极鼓励、动员有入党愿望和追求但没递交申请书的同学参加学习。各学习小组必须认真进行考勤,并记录备案。
四、负责的党员必须准备备课详案,不得只写提纲。初次上课党员准备好后先向本组成员试讲,每次准备好的教案必须由组长签字认可后才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授课。
五、上讲台授课时,授课人员的衣着必须整洁,语言文明;本小组的其余成员也必须按时参加,维护课堂秩序和进行考勤。授课完毕以后,组长在教案上要进行评价并签字。
六、所有党员在小组学习期间要随时发现和培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同学,以便在推优入院党校和推优入党时向支部提供具体情况。
七、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都要参加小组学习,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对无故缺席的同学,各小组要联系团支部书记进行了解和有针对性的作好思想教育工作,对拒不参加党课的同学取消考察资格。
八、每次党课的授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在授课完以后其教案要上交组长,期末时由组长将教案,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考勤记录一并上交学生支部存档。
九、党课总负责人每学期组织两次交流总结会,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
十、从2009年三月起各党课小组、各班团支部书记、各入党积极分子遵照本规定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