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程序办法: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 各党支部、党小组对所覆盖的教师或班级中思想认识端正、学习工作积极、进取精神强的教师或同学进行入党动员,引导他们主动、积极学习、了解党的相关知识,并讲解申请入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指导撰写《入党申请书》。
2、 各支部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或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进入“机械工程学院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对其学习情况各党支部、小组进行考核和登记,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培养教育。
3、 各支部将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综合表现优秀的同志报党总支汇总推荐到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班”学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各支部做好学习人员的考勤、组织讨论、收集书面《思想汇报》及组织参加党校理论考核工作。
4、 各支部对党校结业同志进行函调政审工作,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由支部指派正式党员作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做好未通过党校结业考试或函调审查不合格同志的思想工作,反馈本人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方向,继续加强培养工作。
5、 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参加学院“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进行培养考察,定期(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学院、班级各类学生工作或活动,在具体工作中接受培养和考察。
6、 各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情况,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在每一年的年末制定并报送第二年的党员发展计划,并以组织反馈的审批计划为准。
7、 各支部将当年相应阶段有发展计划,且通过培养,综合表现优秀、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同志,召开支委会讨论是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8、 对列为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广泛而具代表性的群众意见调查;开展所在团支部讨论,由团支部填写推荐意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拟发展事项进行网上公示,充分反映和听取群众意见。
9、 各支部组织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的谈话教育,进一步了解思想认识状况、工作学习情况、群众基础情况、家庭政治情况等。
10、各支部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各阶段情况,对公示后无意见反馈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入党申请》,决定是否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由党总支指派专人进行党员发展谈话(教师预备党员由学校组织部指派专人谈话),再由总支委员会审批后上报学校组织部审批。
二、 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
1、 各支部将发展的预备党员安排进入“机械工程学院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建立云被党员培养考察表,对其学习情况各党支部、小组进行考核和登记,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继续培养教育。
2、 由党总支汇总各支部发展的预备党员推荐到学校党校“党员班”学习,各支部做好学习人员的考勤、组织讨论、收集书面《思想汇报》及组织参加党校理论考核工作。
3、 各支部预备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和学校党校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种考核,参加学校党校“党员班”学习必须结业。
4、 各预备党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所在支部要求的所有活动,积极参与班级、学院相关工作和活动,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起好带头表率作用,定期(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书面思想汇报,定期向介绍人或支部支委、党小组长交流思想,支部加强在具体工作中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
5、 对即将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开展广泛而具代表性的群众意见调查;将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转正事项进行网上公示,充分反映和听取群众意见。
6、 各支部汇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情况并经支委讨论通过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申请》,决定是否将预备党员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后上报学校组织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