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工程实践中心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钟燕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编辑: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6浏览次数:6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
  我校2014-2015学大创包括3个级别:校级、省级国家级。其中,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是在校级项目中优选推荐,由上级部门审批产生。
二、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课题研究,包括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注明受学校/省教厅/教育部“大创项目基金”支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重点支持方向
1. 支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科学性、创新性突出,技术可行性较高的项目。
2. 支持为教育部倡导的各类学科竞赛作准备的项目,此类项目要求要参加相应的省级以上竞赛,学校将加大对此类项目的技持力度。
、项目申请者范围和团队构成
  1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2011级(本)、2012级(专)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 . 团队成员应有一定的年级梯度,以保障项目能持续实施完成
、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指导教师所在学科或者研究领域须与指导项目所在研究范畴相同或者相近。
 3.已承担指导省级以上“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老师,本次不能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报告、创业报告等工作。
   2.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和参与者均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1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不少于2人;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3.已承担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年。
、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申报前认真阅读学习《四川理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校级、省级“大创项目”参照国家级进行管理),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注意:申报内容应符合学生的实际能力,申报书必须由学生填写,杜绝代写,杜绝照抄照搬指导教师科研论文、博士或硕士毕业论文等情况)。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附表1的项目数(共计150项)向“工程实践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并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附件3),表中按照“确定资助的优先顺序”排序。加盖公章,由各学院统一报“工程实践中心”,不接个人申报。
3工程实践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
4.待教育厅启动“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后,工程实践中心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出省级“大创项目”,并上校园网公示,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申报2014年大创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A)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份,电子版一份;(申报书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名简称+项目名简称.doc,以学院为单位打包)。
   B)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统计表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名简称+统计表.doc)。
  2.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请于2014年4月2日前报工程实践中心张利老师处。
 
附表1:2014年“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数目表 

学院
名称
理学院
化药
学院
计算机
学院
自动化
学院
机械
学院
材化
学院
生工
学院
艺术
学院
项目数
8
10
16
18
18
18
18
5
学院
名称
建工
学院
经管
学院
法学院
政治
学院
外语
学院
人文
学院
体育
学院
项目数
8
12
4
2
5
5
3

 

 

 
工程实践中心
2014年3月5日